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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邀请招标与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7-08

应战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我们要有坚定的毅力和必胜的决心!正保会计网校为你特意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易错题,在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路上,网校与你同行!

202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邀请招标与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知识点:邀请招标与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采购人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有( )。

A、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C、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D、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D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点评】本题目考核的是“邀请招标与竞争性谈判的区别”,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这种情形的出现应当是采购人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这种情形是指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建议学员与竞争性谈判进行区分记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会为大家进行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易错题汇总,持续更新,敬请期待!如果仍然有不理解的,还可以到课程答疑板提问。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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