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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可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决议将其除名的有( )。
A、合伙人孙某在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合伙人王某未履行出资义务
C、合伙人李某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张某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
关于除名,《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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