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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练习题:普通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29

想要得到不曾得到的东西,就要付出未曾付出的努力!世上没有不劳而获,唯有努力加坚持。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提供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质量习题,为你考试保驾护航!

【单选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中可以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B.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出资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合伙人以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出资的,不用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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