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练习题:普通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27

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持的信念。如果你觉得没有成功,那说明你的坚持还不够。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在线测试,通过做题,能够巩固所学知识并灵活运用,考试时会更得心应手。

【单选题】王一、王二、王三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王一担任合伙企业事务管理人,依据《合伙企业法》,下列错误的是( )。

A.合伙人出资的评估作价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B.王一应当定期报告经营状况,王二、王三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C.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未约定时,实行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D.如果合伙企业注销,王二、王三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合伙企业出资评估可自行协商。合伙事务执行人应当报告经营状况,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事务的表决采取一人一票人头数过半规则。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精选练习题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且都是考试几率比较大的,并且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幸运只会眷顾那些努力奋斗的人,经历过的都是人生的一种阅历,一种宝贵财富。祝大家考试顺利!

相关推荐:

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各章节高频考点汇总

告别“马冬梅”式的记忆方法 中级经济法这样背更容易!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