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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14

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质量习题,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单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不会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是( )。

A.专利权的期限届满

B.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C.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

D.专利权人拒绝执行已经生效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决定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根据规定,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1)专利权的期限届满的;(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3)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的;(4)专利权人死亡,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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