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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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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于2003年12月10日申请注册A商标,2005年3月20日该商标被核准注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甲公司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最迟日期是( )。

A.2013年12月10日

B.2014年6月10日

C.2015年3月20日

D.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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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根据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本题中,核准注册之日为2005年3月20日,有效期满日为2015年3月20日,加上宽展期,甲公司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最迟日期为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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