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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赠与合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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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有( )。

A、受赠人甲故意把赠与人乙的母亲撞成植物人

B、受赠人甲没有按照与赠与人丙的约定为其整理书稿

C、受赠人甲对丁有扶养义务而没有扶养赠与人丁

D、受赠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物尚未交付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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