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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要约邀请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7-01

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高质量习题,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多选题】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A、某时装店在其橱窗内展示流行服装样品

B、自选商场的货架上摆放各类明码标价的商品

C、某公司为了推销本公司商品,向街上过往行人发放商品价目表

D、甲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告其招股说明书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D
【解析】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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