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要约邀请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7-01

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高质量习题,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多选题】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A、某时装店在其橱窗内展示流行服装样品

B、自选商场的货架上摆放各类明码标价的商品

C、某公司为了推销本公司商品,向街上过往行人发放商品价目表

D、甲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告其招股说明书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D
【解析】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