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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经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6-10

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持的信念。如果你觉得没有成功,那说明你的坚持还不够。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在线测试,通过做题,能够巩固所学知识并灵活运用,考试时会更得心应手。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股份有限公司中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有( )。

A、1/3以上的股东

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C、1/3以上董事

D、监事会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D
【解析】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精选练习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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