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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要约邀请(01.25)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1-25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能够系统地掌握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重要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特为考生开设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系统,该系统以知识点出题,针对知识点做深入解析,旨在提高大家的应试能力。

单选题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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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
201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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