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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董事会的职权(5.1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5-17

什么叫做成为“更好的自己”?今天的你比昨天的你多会一点东西,你更厉害了。今天的你比昨天多会一道题,你更厉害了。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准备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一起试试吧!

单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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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财务管理》(2018-5-17)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中级会计实务》(2018-5-17)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考查了相应知识点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家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最低的题目进行点评。查看易错题汇总>>

祝大家考试顺利。

正保会计网校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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