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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代位权(10.19)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10-19

有一线希望,就要做出百分百的努力!备考中级会计刷题尤为重要,网校为大家整理的练习题每天都要练习呦!《经济法》每日一练在等你。

单选题

(2022年卷2)下列权利中,可以作为代位权行使对象的是( )。

A、赵某的劳动报酬请求权 

B、李某的住房租金请求权 

C、孙某的人寿保险金请求权 

D、钱某的退休金请求权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可代位行使,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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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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