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能够系统地掌握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重要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特为考生开设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系统,该系统以知识点出题,针对知识点做深入解析,旨在提高大家的应试能力。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A、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D、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A选项和C选项是股东会的职权。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中级会计实务》(2015-11-18)
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18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