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2020中级会计考试不延考!河北廊坊财政局发布了关于确定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廊坊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指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2020年8月31日-9月4日,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公告同时提出了疫情防控要求。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确定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廊坊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大考生:
按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要求,结合全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现将廊坊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廊坊考区)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8月29日至9月4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关于考务日程安排
(一)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无纸化考试考生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方法介绍。
2.2020年8月24日-28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组织考试。
4.2020年9月30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考试成绩。
5.2020年10月26日前完成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
(二)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无纸化考试考生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方法介绍。
2.2020年8月31日-9月4日,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0年9月5日-7日组织考试。
4.2020年10月17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考试成绩。
5.2020年11月13日前完成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
三、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在8月15日前申领“河北健康码”(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河北健康码”并进行相关操作),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考前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2.考生可提前90分钟进入考点,提前60分钟验证入场。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
3.考生入场时同时提供“河北健康码”、现场扫描“通信行程卡”。两码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度,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连市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前14天内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考前14天内,“河北健康码”“通信行程码”有任一项为红码或黄码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对体温超过37.3°C的考生须进行复检,二次检测仍超过37.3°C的,不得参加考试。
8.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9.考试过程中,除签到验证环节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继续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考生应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咨询电话
(一)初级资格考试
0316-2638023
(二)中级资格考试
0316-2638022
点击下载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
廊坊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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