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成绩已经公布,请成绩合格人员在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10日之前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一张二寸的近期彩照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单位要盖章)(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单位要盖章))到新余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资格审查。
新余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1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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