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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说明

普通 来源:大庆会计网 2015-04-21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报考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作以说明如下:

  一、报考会计职称考试,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完成历年继续教育。

  二、会计中级职称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至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即2015年12月31日。

  1、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的,大学专科要求在2010年、本科要求在2011年及以前年度毕业。

  2、学历为第二学历的,以会计从业资格取得时计算,大学专科要求在2010年、本科要求在2011年及以前年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下载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四、油田公司考生

  考生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在职员工,应企业要求,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时,须在报名信息表上加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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