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文件
京财会〔2014〕2861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至20日,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月17日至31日;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日至13日,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4月6日至19日。
二、考试形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和高级资格实行纸笔考试。
三、报名条件(见附件1)
四、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三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方可获得考试成绩合格证。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费用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6元,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70元。
七、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共计3.5小时。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3小时。
3.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具体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中级资格(纸笔考试) | 高级资格(纸笔考试) |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八、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
2015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现场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5年1月17日8:00 至31日24:00 |
2015年4月6日8:00 至19日24:00 |
2015年4月6日8:00 至19日24:00 |
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时间 | 2015年2月5日至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17:00 |
2015年4月23日至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17:00 |
2015年4月23日至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17:00 |
网上付费时间 | 2015年1月17日8:00 至2月14日24:00 |
2015年4月6日8:00 至30日24:00 |
2015年4月6日8:00 至30日24:00 |
网上打印 准考证时间 |
2015年4月27日至5月13日 每天8:00—20:00 |
2015年9月1日至12日 每天8:00—20:00 |
2015年9月1日至12日 每天8:00—20:00 |
具体说明:
1.网上付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付费。
2.网上付费成功后,报名成功。
3.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4.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地点见附件2.
九、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付费及打印准考证网址:北京市财政局()
十、考生注意事项
1.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报考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2014年报考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没有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4年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初级、中级、高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
2.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单位人事公章)、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3.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4.1990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请于2015年4月24日—25日9:00—17:00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到北京市商业学校(东城区天坛路57号,红桥路口西行200米,汉庭酒店后院)办理资格审核及报名。联系电话:010-67023738、010-67060798。
5.持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北京的手续后,方可报名。
6.咨询电话:
语音咨询电话:010-88549924
网上付费咨询电话:95534
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3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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