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自治区直属考区从5月30日开始领取,各盟市考区领取时间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
考生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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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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