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4年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生:
201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国家级标准:
财务管理60分、经济法60分、中级会计实务60分。
二、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
财务管理51分、经济法51分、中级会计实务51分。
三、成绩合格者领取合格证书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网站。
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5年1月1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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