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是什么时间?
答: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7月10日,报名于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于7月10日18:00截止。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错过上述报名时间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
2.从哪里登录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答:考生可登录以下任一网址进行报名:
(1)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报名;
(2)山东省财政厅官网——最下列滚动条“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职称业务办理——中级——网上报名;
(3)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中级专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进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页面后,未曾在该网站注册的考生需进行“新用户注册”后登录;已注册过的考生直接登录即可。
3.报名前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会计人员参加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首先要进行信息采集和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及时更新完善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在报名时,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已采集的个人信息,务必保证信息采集个人信息准确无误。继续教育记录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记录为准。
4.考试报名地如何选择?
答:会计人员考试报名地应与信息采集所属地一致,信息采集地在青岛市的考生报名时从“山东青岛”报名口进入,信息采集在其他市的考生从“山东”报名口进入。所有考生考试时均在报名地参加考试,考点由各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确定,系统自动分配考点、考场、座号,不能人为调整。
5.考生报名地区的咨询电话在哪里可以看到?
答:登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或“山东会计信息网”考试页面查看各市(区、县)财政局咨询电话。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531-66680717,66680722。
6.报名时忘记密码及密保问题了怎么办?报名完成后忘记密码,会影响准考证打印吗?
答:报名时忘记密码可以通过报考页面的“找回密码”找回。
忘记密码不影响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只需要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
7.报考后需要到现场审核吗?
答:考试报名零跑腿,不需要到现场审核。
8.报名完成要打印报名信息表吗?
答:无需打印报名信息表。
9.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需要的工作年限如何判断?
答:会计工作年限自取得第一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之日算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以考生在考试前取得的最高学历为准,同时参照继续教育记录。工作后取得非全日制学历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工作后取得学历时间为全日制学历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
10.去年在外省(市)已考过部分中级会计科目,今年在山东报名,之前的成绩还有效吗?
答: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会自动合并。
11.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时,报考系统显示的学历信息同目前实际情况不符,如何修改?
答:考生可以在信息采集系统中对学历信息进行变更,上传符合实际和报名要求的学历证书即可。
12.第二学士学位与双学位有何区别?
答: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是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学校发放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
“双学位”一般是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学科的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辅修或双学士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仍为大学本科。
因此,“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二学士学位报考。
13.会计人员怎样进行信息采集?
答:会计人员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或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提交后,所属地财政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考试报名或评审期间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14.信息采集提交后,如何查看审核结果?
答:提交信息之后,信息采集状态显示为“待审核”,请持续关注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表示信息采集完成。
15.信息采集由哪里审核?对于信息采集审核结果有疑义,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信息采集由会计人员选择的所属地财政部门审核;信息采集页面左下角有“各地区信息采集咨询电话”,您拨打相应市(区、县)咨询电话即可。
16.审核通过之后信息有变动,需要修改怎么操作?
答: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或山东会计信息网,进入信息采集,选择“会计人员信息变更”,登录后,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即可。会计人员在省内进行所属地变更时,需要变更地和迁入地同时审核通过,才能完成变更。
17.信息采集如何调转?
答:在我省参加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需调转至省外的,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或山东会计信息网,进入信息采集,点击“跨省调转登录入口”,按照调入地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申请调出,分别经调出地、调入地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调转。
在外省参加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如计划在山东省报名参加2023年度中级会计考试,需联系信息采集地财政部门尽快调转至我省,否则无法进行报名。
18.信息采集截止时间?
答:信息采集系统长期开放,不采集信息会影响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职称评审、继续教育、会计评先评优、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会计人员应尽早采集,并确保上传信息真实准确。
19.信息采集时提供虚假材料对考试有何影响?
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0.具备博士学位的,报名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也需要进行信息采集吗?
答:所有参加考试报名的人员均需要参加信息采集。以“具备博士学位”条件报名的人员,不要求会计工作年限和继续教育。
21.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信息采集时毕业证遗失,无法上传学历证书怎么办?
答: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丢失的,上传通过学信网查询的电子学历档案。
22.会计人员应该从何时开始进行继续教育?
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取得合格证书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
2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从哪里学?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由各市(区、县)确定的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可关注各市(区、县)每年的继续教育通知,或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24.此次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对继续教育年限有何要求?
答: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且为近年来连续记录。以大学专科学历报名为例,需完成2019—2022年度继续教育并在信息采集系统中有合格记录,2023年度继续教育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当年的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其他报名条件以此类推。
25.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没有完成,还可以补学吗?
答:补学由各市(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自行组织,可咨询所在市(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26.关于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可以视同继续教育吗?
答: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学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向财政部门备案。学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报备;学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不向财政部门报备的不予认可。
27.报名交费成功后如何开具发票?
答:考生报名交费成功后,由系统统一开具“山东省通用收费票据(电子)”。您可在交费成功后翌日进入报名系统,在网上交费页面点击“电子票开具”查看并下载。
28.报名结束后如何查询报名状态?
答: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关闭,考生将无法登录。如需查询报考科目或查询报名状态,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报名状态查询”栏目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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