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会计职称证领取通知
2012年10月参加长沙市财政局组织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3年5月28日-6月14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带本人准考证(或网上报名回执表)、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完成了2011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代领也须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到湖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沙分校(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4楼)签字领取初、中级证书和档案表,联系电话:85230196、85230197,可乘4、104、105、115、123、140、150、701、702、703、803、804、905、908西线到涂家冲站下车。
一、在四县(市)报名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到四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领取。
咨询电话:长沙县(0731-84011717、84872310) 望城县(0731-88062092)
浏阳市(0731-83601053) 宁乡县(0731-88980346)
二、2011年部分初级补盖证书钢印的考生。
领取地点:长沙市河西市政府二办公楼5楼0573房,可乘6、168、301区间线、903、903区间线到市政府站下。
三、2012年度中级部分成绩合格考生由于省人事厅未通过资格审核(名单附后),需先到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4楼领取证书和档案表,然后凭本人毕业证原件(含大专、本科学历证等)、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省司法厅招待所601审核盖章(联系人:陈凯,电话:18073172333)。
(点击查看名单>>)
四、下列考生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含大专、本科学历证等)、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于6月7日(仅当天)到湖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沙分校(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4楼)审核资格并领取证书。
五、以前年度合并成绩通过的考生(名单附后)需先到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4楼领取证书和档案表,然后凭本人毕业证原件(含大专、本科学历证等)、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长沙市人社局22楼专技处(五一大道648长沙小天鹅戴斯酒店,联系电话:0731-84907978)审核资格。
(点击查看名单>>)
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3年5月23日
附:
1、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沙分校、人社局、省司法厅招待所地图(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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