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报名

江苏南通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及考试有关通知

普通 来源:南通市财政局 2018-03-09

江苏南通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至28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23日至29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23日至31日自行在网上交纳相关考试费用,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江苏南通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问题解答>>

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南通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财会〔2018〕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11号)要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8年9月举行。现将南通考区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2)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10号)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流程

2018年中高级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根据属地原则,符合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根据其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报名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8年3月10日至28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对应的考区,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打印“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网上报名时需按照系统要求自行上传白底标准证件照,若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现场资格审核不能通过。

(二)资格审核

2018年3月23日至29日(周末正常上班),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审核(详见附件),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律到南通市财会信息教育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192号)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须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4.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或会计能力水平证明(原所属南通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考生);

6.2017年在南通地区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只需提供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及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的 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单。

(三)网上缴费

2018年3月23日至31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在网上交纳相关考试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逾期则视同放弃报名。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中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高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10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8年8月25日至9月7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闭卷考试;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开卷考试。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愿在网上订购相关考试用书,由出版社直接寄给考生。购买教材>>

六、考试时间

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18年9月8日至9日,共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考试科目及时间为:《中级会计实务》8:30—11:30,《财务管理》13:30—16:00,《经济法》18:00—20: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9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成绩查询

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10月20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或“南通会计”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存在疑义,可向当地会计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经省级会计管理机构核实后,由当地会计管理机构提供考生相关科目明细分值。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考生自行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

八、其他事项

1.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于2018年3月23日至28日到南通市财会信息教育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192号)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有:

(1)标准电子证件照(白底、像素295*413);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或会计能力水平证明(原所属南通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3. 参加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一览表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8年3月7日 

附件: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一览表

序号 审核点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1 南通市财会信息教育中心 吴秋宇 0513-83534657 南通市青年西路192号
2 海安县财政局 蔡尹红 0513-88859836 海安县长江中路106号1553室
3 如皋市财政局 时忠勤 0513-87623882 如皋市行政中心大楼A座812室
4 如东县财政局 朱林杰 0513-84512630 如东县掘港镇人民桥北
5 通州区财政局 冯志飞 0513-80168070 通州区银河路66号
6 海门市财政局 杨蝶美 0513-82212367 海门市长江南路777号3楼财政窗口
7 启东市财政局 施建辉 0513-83316784 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