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
其他事项
(一)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设区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较多的市,可以在所辖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条件的县(市、区)设若干分考点并报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备案。分考点所在地财政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题实行机器自动读卡评卷,主观题实行电脑网络评卷。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关于“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对成绩查对申请不予受理”的规定,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于工作时间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
(四)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方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报名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各地在完成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有误的,应及时进行更正。
(六)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对考试各阶段工作的要求,我省制订了《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2),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安排本地区的考务工作,严格执行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规则,抓好落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扎扎实实地完成各项考务工作。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考场规则、监考规则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关于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等文件的通知》(会考〔2015〕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2019年7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落实好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点、考场及机位,将《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点)及考试批次统计表》(详见附件3)报省会计考办。
(八)省会计考办在评卷过程中发现雷同试卷的,将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和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九)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准备做好考务工作,确保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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