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已公布2019中级会计考试资格审核中处理国(境)外学历学位问题的通知, 相关人员请注意: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资格审核中处理国(境)外学历学位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阳县财政局: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资格审核中如何处理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7月1日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18年7月1日以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2006年8月1日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1日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201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在线查询审核。查询网址为:
三、在上述时间之前出具的认证书,目前暂未实现在线查询认证结果的功能,不需要上网查询。后期如有举报,可以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核查真伪。
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9年2月2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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