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政策解析

安徽公布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的通知

普通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2019-12-06

安徽省财政厅公布了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的通知通知,详情见下文:


关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皖财非税〔2019〕1165号)精神,自2019年12月1日起,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正式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原有纸质财政票据将不再提供。

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缴款成功后,您可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自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财政电子票据为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合法原始凭证,请按相关规定使用。

安徽省会计考办
2019年11月2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