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市公布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事项的通知 ,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请注意:
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事项的通知
阜新地区会计人员:
自今年4月15日开展阜新地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以来,经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努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大会计人员积极配合取得积极进展,采集到大量人员信息,会计人员信息资料日益完善。但同时发现存在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例如填报从业会计工作时间无依据、工作单位信息与原系统不一致或遗漏不填、无法查证学历证书等问题。为切实树立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提高会计人员信息质量,为会计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人员信息,以利于我们更好的开展会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从业会计工作时间:在原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保留的从业时间信息仍然有效,未在原系统登记的新从业人员应实事求是填报从业时间并提供所在单位证明,目前未从事会计工作但有意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填写基本信息表的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栏。
二、 工作单位信息:原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保留的单位信息作为参考,遗漏填报工作单位或有单位故意不填报工作单位的,信息采集通过后,除出具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等真实有效凭据外,财政部门不再为其办理信息变更。对将来通过与人社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系统比对查出问题的,做会计人员诚信记录。
三、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按照新会计法修改草案的规定,即将作为会计人员诚信记录。
四、 信息采集与考试报名对接:2020年会计初级职称资格考试报名要通过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比对才能通过,11月30日未能通过采集的人员不能报名。对信息采集中因信息填报存在问题被驳回,未完成信息采集而不能报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另外,我局有关部门仍保存部分会计人员未领取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请相关人员前来领取。领取地址:阜新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服务部809房间,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41810166。(证书名单点击这里查看)
阜新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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