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1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市各有关考生:
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1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贵港市财政局负责核发市本级及三区考生的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负责核发所辖区考生的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贵港考区参加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后审核,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领证书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四、办理流程
(一)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即可领取证书,请在贵港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交上述材料到上述指定的财政部门领取证书。
(二)领取证书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中国邮政贵港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余静华(15977596551)。
五、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775-4560590、4568431(市本级及三区);0775-3388656(桂平市);0775-7827505(平南县)。
贵港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日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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