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
根据豫会考办[2015]1号文件《关于印发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务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市直和两属单位(含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高级资格报名考生本人直接到市财政局审核确认。
二、报名办法、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一)报名办法:
1、中级资格: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网上报名”栏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信息,获得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需单位盖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格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后考生务于5月1日前自行上网缴费,缴费成功后上网自行打印回执表。
2、高级资格: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核。破格申报的人员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时采集考生照片和指纹信息,审核通过后再现场办理交费手续。
(二)报名时间:4月14日至4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注册报名信息。
(三)报名审核确认时间:4月20日至4月24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四)审核地点:县市区审核地点设在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科),市直审核确认地点设在南阳市财政局办公楼附楼三楼西头。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中级会计资格 | 高级会计资格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豫人社职称[2015]15号文规定的条件。
五、咨询电话:0377-62376671
南阳市财政局
2015年4月1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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