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政策解析

河北石家庄公布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通知!

普通 来源:河北财政信息网 2020-03-04

河北石家庄公布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通知!河北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应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请会计人员及时完成继续教育!


关于开展2020年度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石家庄市会计人员: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我市于通知发布即日起开通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课程。会计人员可访问“河北财政信息网”会计服务栏目,通过“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登陆个人账户,自行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机构,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专业科目学习。通过其他视同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相关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请按照省级人社部门通知要求办理。

石家庄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0年3月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