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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人员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可抵免继续教育学分

普通 来源:天津会计 2019-10-18

天津会计人员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可申请抵免!参赛者注册答题时间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


关于我市会计人员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抵免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宣传力度,普及减税降费知识,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近期财政部税政司、会计司联合中国财经报社共同举办了“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我市会计人员参加竞赛活动可根据成绩进行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抵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规则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

(二)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共有三种参赛途径:一是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链接进行注册答题;二是通过中国财经报网或手机下载中国会计报APP,点击“减税降费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三是通过关注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或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参赛者进行注册答题时,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三)竞赛试题内容主要是减税降费政策和税收相关基础知识,试题形式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答题不受时间限制,答题过程可选择暂停模式(在答题过程中,选择保存答案即暂停答题,再次答题时选择继续答题即可)。每位参赛者限答一份试题,每份试题共50道题目,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自动生成。

(四)参赛者注册答题时间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

(五)参赛者的答题成绩由系统自动评定,答题结束后可打印成绩单。

具体参赛规则和参赛者成绩,可访问中国财经报网、中国会计报APP专设的竞赛网页,或者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二、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抵免

我市会计人员参加竞赛活动,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可进行继续教育学分抵免:会计人员需自行申报。请会计人员12月31日前登陆“天津会计”网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个人申报入口”,登陆后选择“第1项”-“③.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选项进行申报,并上传成绩单作为证明材料。上传成功7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天津会计”网站-“会计诚信平台”-“诚信信息查询”查询学分抵免结果。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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