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政策解析

北京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月31日前完成

普通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2019-10-12

北京公布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9年继续教育并申请登记学分。请相关会计人员及时进行继续教育。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