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会计网公布的《关于黑龙江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获悉,2016年黑龙江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如下所示: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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