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发布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31日,报名考试统一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18时。请查看以下通知详情: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南通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1〕7号)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采用无纸化方式举行。现将南通考区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当前从事会计工作或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报考人员,应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已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更改个人信息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我市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31日。其中,初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3月30日24时;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3月31日17时;缴费截至3月31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网站(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选择对应的考试等级、报名地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详细步骤如下:
1.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文件。
2.凭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注册的账号、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对应的报考地区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联系地址建议填写常住地,不要填写学校或工作单位地址,以免影响后期合格证书邮寄服务)。
3.根据要求上传照片。该照片作为准考证、考试入场人脸识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使用的照片。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修图,否则考试进场时将无法通过人脸识别验证。
4.打印“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5.根据要求上传有关审核补充资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执行。符合中级资格报名条件(6)的,上传上述备案表及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扫描件。
(3)工作属地证明材料(注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工作证明)。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5)上一年度参加过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考生除外),可免上传审核材料,登录报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后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三)资格审核
报名考试统一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18时。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后,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2021年3月15日至31日,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考试”网站,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收据,各地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出具纸质票据。
(提示:报考人员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1年8月25日至9月3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五、关于考生信息更正
1.缴费前,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当地财政局申请报名退回,自行更正。
2.缴费后,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在8月18日前向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申请修改。如果是选择报考地区错误,不可更正,只能在报名期间内注销后重新报名,且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局申请修改。各地受理后集中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给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集中处理。
六、对特殊报考人员的处理
符合中级资格报名条件但不符合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注册条件的报考人员(当前既不从事会计工作又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须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授权报名。经授权后,报考人员可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无须进行信息采集。除提供网上报名须提交的有关资料,还须提供曾经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证明(满足具体条件6的除外)。
七、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我市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自行选购考试用书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考试时间
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21年9月4日至6日,共3个批次。每个批次考试科目及时间为:《中级会计实务》8:30—11:15,《财务管理》13:30—15:45,《经济法》18:00—20:00,考生具体考试日期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九、成绩查询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10月20日前统计完毕,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存在疑义,可向市财政局提出各科成绩明细分值复核申请。
十、证书发放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因中级资格证书需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各级财政部门官网信息。各地财政局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以及方便考生,2021年度中级证书发放拟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送达。为充分尊重广大考生意愿,在报名系统中增加“是否愿意邮寄到付”选项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告知邮寄价格。如果同意人员过半,将统一实行邮寄到付,并在省财政厅网站发布公告。
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或者向省财政厅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十一、政策咨询
各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政策咨询,对考生提出的疑问予以答复,无法答复的,应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级考试管理机构反映,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或搪塞。
中级资格考试网上审核咨询电话
审核点 | 咨询电话 |
市本级 | 85594127、85594128 |
崇川区 | 55082208 |
开发区 | 85922916 |
海安市 | 88859836 |
如皋市 | 87623882 |
如东县 | 84512630 |
通州区 | 86524089 |
海门区 | 82212367 |
启东市 | 83316784 |
十二、其他事项
1.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2.参加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参加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我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4.考生应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报名地会计管理部门。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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