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是否需要进行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规定,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需要进行披露。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其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并提供相关的会计政策说明。这包括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方法和依据。
在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时,企业应当说明所采用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使用的市场数据来源以及其他重要假设和参数。此外,企业还应当披露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所进行的重要判断和估计。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财务报告中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进行披露,而非仅仅针对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因此,在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时,还应当将其与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进行比较和解释。
总之,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需要进行披露,并提供相关的会计政策说明、重要假设和参数、判断和估计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