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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组织机构中,股东大会的职权和责任有哪些特别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3-10
股东大会作为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重要的职权和责任。特别规定如下:
1.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股东大会有权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战略等。股东大会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2. 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大会有权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可以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查和追责。
3.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财务事项:股东大会有权审议和决定公司的财务事项,包括审议和批准年度财务报告、分配利润、增减注册资本等。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负有监督责任。
4. 行使股东权益:股东大会代表股东行使股东权益,包括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决策、收取股息和红利等。股东大会应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5. 公开信息披露:股东大会有责任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合规和透明,及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重要信息,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6. 其他职权和责任: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还可能具有其他特定的职权和责任,如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合作事项、处理公司的重大纠纷等。

总之,股东大会作为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既是股东的代表,也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其职权和责任的特别规定旨在确保公司的决策合法、公正,并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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