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什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可以按照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如果选择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其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1. 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值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并将其作为非流动资产列报。
2. 后续计量: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表。
3.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和摊销: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但应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维护、修理和改善等费用。
4. 资产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如果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5. 处置:当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根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表的原则,将处置收入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抵消,计入损益表。
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在确认该模式后,应当一直使用该模式进行计量,除非发生了重大变化。另外,企业应当充分披露相关的公允价值信息,包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输入参数和假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