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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的起征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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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且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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