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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动产质押的概念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28

拿到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唯有努力!努力!再努力!为此,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大家通过每天的积累,可以顺利通过考试,快来学习吧!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动产质押的概念

动产质押是以动产作为标的物的质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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