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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担保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27

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是耽误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向你挥手了,要抓住每分每秒提升自己能力的机会,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知识点,下面抓紧时间学习吧!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担保

(一)担保的概念及方式

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其中,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其余为物的担保。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二)担保合同的性质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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