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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3-26

执着的攀登者不必去与别人比较自己的形象是否高大,重要的是要多多思考自己前进的脚步是否扎实。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提供大量高质量的《经济法》知识点,快来检测一下你的基础是否扎实吧!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法律行为的特征

1.以达到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2.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注意1】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属于法律行为。

【注意2】与事实行为进行区分,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为事实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1.法律行为的成立VS法律行为的生效

(1)法律行为的成立

当事人作出具体意思表示(意思自治原则)→事实判断,判定法律行为是否存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形式

(2)法律行为的生效

为使成立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国家意志对意思自治的认可)→价值判断,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受到法律保护→实质

2.法律行为的要件

法律行为的要件

3.附条件VS附期限

(1)判定标准

条件或发生或不发生;期限一定会到来。

(2)成立与生效(或失效)

在条件满足或期限到来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并未生效(或失效);条件满足或期限到来时,法律行为生效(或失效)。

4.效力有瑕疵的法律行为

效力有瑕疵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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