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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纳税人的分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3-09

命运最眷顾的人是坚持努力的人,2020年的中级会计职称备考战役已然打响,不想被淹没在备考大军的洪流中,就要做最勇敢最努力的那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已备好,开始今天的学习吧!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纳税人的分类

(1)确定原则:按照“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相结合的原则。

(2)具体分类:

纳税人判定标准义务范围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无限纳税义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有限纳税义务(1)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决不能放弃,世界上没有失败,只有放弃。每天多学一个知识点,通过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可能性就多一点。为了能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一定要坚持听课练习哦!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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