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股东会的召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3-02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网校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股东会的召集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

①召集会议顺序:董事会——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②主持会议顺序: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3)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集】

(1)召集会议顺序:①董事会 ②监事会 ③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2)主持会议顺序:①董事长 ②副董事长 ③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 ④监事会 ⑤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想升职加薪,没有高含金量的证书加持,一切免谈。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带您圆梦中级会计师。新的一年,为自己争取一份荣耀,一个变优秀的机会。加入我们>

相关推荐

中级会计《经济法》简单?那我晚点学?大错特错

参加9月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在职考生该如何备考?

一键预约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提醒>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