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2-27

比别人多一点努力,你就会多一份成绩;比别人多一点志气,你就会多一份出息;比别人多一点坚持,你就会夺取胜利;比别人多一点执着,你就会创造奇迹!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外出经营:应该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提示】未报告的,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非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5.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提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上天不会亏待努力的人,也不会同情假勤奋的人,你有多努力时光它知道。今天的知识点大家都掌握了吗?温故而知新,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不要忘记对学习过的知识进行复习。

相关推荐

【精华版】中级经济法考试题型&考情预测!

备战中级会计考试N次的前辈 分享给你这些学习经验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