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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11-13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 )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2)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同时还包括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合同关系。

  (3)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4)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但是,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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