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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巩固学习:注销登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5-19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注销登记

1.解散且不需要清算(需注销,不清算):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

2.解散且应当清算(需注销,需清算):公司债权债务无人承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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