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微学习:外资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4-16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1.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9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合作企业由中国合作者向审批机关报送有关文件,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45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2.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3.董事长是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4.需要审批的事项

(1)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