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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外资企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3-19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外资企业

  1.注册资本

  (1)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出资方式

  (1)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2)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0%.

  3.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交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在执照签发之日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外企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

  4.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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