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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学习:政府采购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2-26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政府采购程序

1.文件保存:采购文件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2.招标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事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竞争性谈判

(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谈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询价

(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询价: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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