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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学习: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2-14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 有名合同:法律设有规定,赋予名称
无名合同
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 诺成合同:买卖、租赁合同等
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定金合同
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 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不要式合同
双方是否互负义务 单务合同:赠与合同
双务合同:买卖、租赁合同等
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主合同:买卖、租赁合同等
从合同: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等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调整对象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不调整 (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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