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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学习: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2-11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1.证券的分类:

我国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种类主要有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认股权证和期货等。

2.证券市场的分类:依据证券市场的功能:

(1)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发行新证券的市场(公司→投资者)

(2)流通市场(二级市场):对已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交易的市场(投资者→投资者)

3.证券市场的主体:

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包括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交易场所以及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协会)和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等

4.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守法原则;

(4)证券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5)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原则;

(6)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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